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5资料来源:点击:0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
2.项目单位: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惠州市大亚湾惠州港荃湾港区。
4.建设规模:新建3座12万m3低温常压储罐(其中1座为二期建设),8座3000m3球罐(其中4座为二期建设)。
5.项目意义:本项目在建设大亚湾液化烃服务平台的同时,将带动惠州及大亚湾的相关贸易,发挥出平台带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当地发展。
6.建设地点:惠州市大亚湾惠州港荃湾港区。
7.投产时间:预计2025年7月完成项目安全、环保、消防等验收手续及开始试运行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
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实施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
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阐述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3604895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wpzx@126.com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