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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东莞至深圳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6资料来源:点击:0

 

按照国家、省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现就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东莞至深圳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东莞至深圳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下称本项目

(二)建设单位: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东莞至深圳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位于东莞市南部,主要位于城镇建成区。

其中莞深高速南起于深圳市观澜镇黎光村,与深圳梅观高速相连,北止于东莞市石碣镇与广州所属增城市的交界处,途经塘厦、黄江、大朗、松山湖、大岭山、寮步、东城、樟木头、石碣等镇区。龙林高速起于塘厦镇龙背岭,止于塘厦镇林村,分别与莞深高速公路、东深公路、从莞高速公路、博深高速公路相连。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东莞至深圳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改扩建路线总里程61.837公里,项目改扩建范围包括莞深高速主线及龙林支线两部分(其中莞深高速主线改扩建实施路线全长52.737公里,龙林高速支线改扩建实施路线全长9.1公里),莞深高速主线采用双向10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部分路段采用12车道标准建设),龙林支线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项目投资:本工程实施范围估算算总金额约为212.7亿元。

3.项目工期:建设预计20236月全线开工建设,20286月全线建成通车,建设期5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1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1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主要风险因素表

序号

风险因数

序号

风险因数

1

立项审批

7

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2

土地房屋征收范围的合理性、征收补偿及安置

8

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3

选址与周边城镇规划衔接

9

沿线涉及地铁施工

4

现存落地管道设施的迁改

10

舆论引发的影响

5

生态环境污染

11

劳资纠纷

6

历史文物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完善各项审批程序材料准备工作,及时提交办理前置审批文件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前置审批工作,使项目满足开工的合法性条件;

(二)充分听取相关利益者的诉求,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相关征收方案,制定明确清晰的征收赔偿标准,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并根据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采取补贴、减税、增编等措施,鼓励扩建沿线事业单位和社区吸纳被征地人员就业;

(三)综合考虑地方道路与现有落地规划的项目对项目扩建的影响,将地方对本次扩建的需求因素考虑进来,在项目稳定推进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周边道路的影响;

(四)应充分摸查沿线现有管道、高压线、电力设施等,确因高速公路改扩建,无法避让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方案的可行性,在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取得批文后,及时落实迁改造成的迁改资金;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气、扬尘等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六)建设单位应建立文物保护和管理措施,利用图片、板报、音像资料向职工宣传文物保护意识。施工前走访沿线文物主管部门,调查施工区域可能存在的文物种类及分布情况,制定文物保护的施工方案;

(七)施工单位等各参建方要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开展工作,不能脱离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及时听取利益相关者的述求,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及利益诉求及早解决,降低风险;

(八)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间工程车辆行车路线计划,加强疏导。工程车辆要尽量避免进入村民主要出入道路,尽量较少对周边居民出行的影响。加强对项目周边道路交通疏导管理,非紧急情形避免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九)施工单位应及时对涉及地铁地下结构区域进行地质、水文环境等因素进行勘测,获取完整的水文地质数据。并在设计及施工阶段,对已建地铁的地下结构进行保护;

(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本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意义,解答群众对工程方案、国家政策法规、环境保护方案等方面的疑问。项目开工前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告知社会公众;

(十一)建设单位应从自身履约做起,按时交付工程款,确保人工费专款专用。引导承包单位履行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定期开展管理经验交流,共建劳资纠纷协调机制。

 

、公示期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即202296日至2022915日。项目建设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审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审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审委托单位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冷慧康,联系电话:0769-22830951

邮箱:fgjxfk@dg.gov.cn

 三)评估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

联系人:刘灿嘉,联系电话:020-83547655

邮箱:615541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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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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