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机场片区排涝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 公众意见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2资料来源:点击:0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有关规定,现开展金湾机场片区排涝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调研工作,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湾机场片区排涝整治工程
2.建设性质:改建项目
3.代建单位: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金湾机场片区地处三灶镇南面,北面环山,南面临海,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金海东路(机场段)和荷花西街,集水区域面积总计1.92km²。
5.建设规模与内容:包括金海东路(英表村至城轨机场站段)、荷花西街及南侧入海口排洪渠,涉及建设内容为雨水暗渠和排洪渠。其中新建雨水暗渠3554m(主渠),采用5年一遇治涝标准;新建排洪渠90m,采用100年一遇排涝标准。
6.建设周期:施工总工期12个月。
图1 项目拟建位置示意图
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已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社区、项目周边当地政府及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式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措施》(珠委办字〔2022〕14号),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事项如下:
(1)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2)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及有何诉求;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公众在本公告之日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咨询单位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三、 公示期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9日(共7个工作日)。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 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彭工
3.联系电话:15818963305
(二)第三方咨询单位
1.单位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海印又一城C2栋13A层
3.联 系 人:艾工
4.电 话:13687005710
5.E-mail:137315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