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侧745m岸线) 公众意见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2资料来源:点击:0
按照国家、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侧745m岸线)现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侧745m岸线)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属世界级港口产业集团,立足全球供应链、价值链最前沿,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战略,深耕“港航、海洋、物流、能源、产城开发、产业金融”六大产业,致力成为全球影响力卓著的海洋经济综合服务商,勇当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主力军、生力军。截至2022年底,集团总资产552亿元。
4.项目建设背景:
2021年9月,《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为更好发挥交通运输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2021年6月发布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2年2月发布的《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全球贸易枢纽港,巩固提升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地位,推进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的建设。项目拟充分发挥设计与建设的后发优势,从全周期回报率和大局长远筹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努力将本工程打造成为智慧高效、绿色低碳、港城融合的自动化集装箱码头,致力于推动深圳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高深圳港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
5.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侧745m岸线)拟建设1个20万吨级和1个3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岸线长度745m,设计吞吐量150万TEU,陆域面积约36.05公顷,配套建设相应的生产及辅助设施。
6.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深圳港大铲湾港区,详见附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三、公示期
2023年 10 月 12 日至2023年 10 月 18 日(共7个自然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咨询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刘工
电话:020-83517173
电子邮箱:szdcwmt@163.com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10 月 12 日
本项目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