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征询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3资料来源:点击:0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珠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珠办发〔2022〕14号)规定,现针对《珠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决策事项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 决策事项概况
1.规划名称:珠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
2.主管部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3.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支撑珠海市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促进珠海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年)》,作为《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必备支撑性规划。
本次规划在新的城市发展要求和背景下,结合城市空间结构、中心体系、客流需求等,重点研究城市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线网结构与形态,支撑珠海市城市空间拓展,支撑交通提升,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4.规划年限:远期:2035年;远景2050年。
5.规划范围:珠海市域范围。
6.规划内容:规划形成城市轨道交通远期、远景线网方案。远期2035年规划8条城市轨道线路,线网总体规模约165公里。远景2050年规划11条城市轨道线路,线网总体规模约417公里。
远期2035年、远景2050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图
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决策事项区域内及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征求对决策事项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 公示期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第三方咨询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公众或社会团体如需咨询详细信息可联系第三方咨询单位。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第三方咨询单位联系,表达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五、 联系方式
(一)主管单位
1.单位名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002号
3.邮箱:zzj_jtszk@zhuhai.gov.cn
(二)第三方咨询单位
1.单位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海印又一城C2栋13A层
3.联 系 人:戴工
4.电 话:0756-2131379
5.E-mail:10656838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