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街萝岗社区石桥旧村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调查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9资料来源:点击:0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现将萝岗社区石桥村三旧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萝岗街萝岗社区石桥旧村改造项目
2、实施主体: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
3、改造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石桥村
4、项目概况:
(1)区位位置:石桥村位于萝岗社区,北至新桥路,南至孖石岭,西至新阳东路,东至京港澳高速。
(2)人口户籍现状:根据公安部门和属地街道相关资料,截至2021年7月30日,石桥旧村拆旧范围内户数约300户,约1030人;依据分户标准,分户后总户数约511户。(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
(3)改造范围:石桥村改造范围(拆旧范围)用地面积约6.12公顷;拆除现状总建筑面积约15.39万㎡;改造后建新范围面积约6.33公顷。(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
图1 改造范围(拆旧范围)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①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②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③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环境的影响;④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⑤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就业的影响;⑥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及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对该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您的要求和建议。
1、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
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 系 人:唐工 联系方式:020-83546230 电子邮箱:52541518@.qq.com
四、公示说明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联系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