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 公众意见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9资料来源:点击:0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征求项目周边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清远市公安局
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清远市飞来峡镇辖区范围内,牛鱼嘴原始生态风景区东南侧,临近东省道S377线。总用地面积 214244.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639.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139.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50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办案及行政管理楼、看守所、武警营房、伙房及辅助用房、生活保障房、应急处突队备勤用房、办案中心、特殊病人医院、拘戒所行政楼、拘戒所监区、应急处突队业务用房、应急处突队设备仓库、配电房、以及门卫室(含大门)、垃圾房、围墙等配套设施。
项目位置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受项目周边的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7日(共10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项目周边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阐述个人意见。
五、公示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3546230
电子邮箱:zsdasys123@163.com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