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鹏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新增LNG储罐项目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1资料来源:点击:0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文件精神,广东大鹏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新增LNG储罐项目现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储气能力和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广东省天然气储备能力等的相关要求,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增加LNG储罐项目新设置1座27万立方米和1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附属设施,项目用地109亩。
(一)项目名称
广东大鹏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新增LNG储罐项项目。
(二)建设单位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东部大鹏湾东北岸的下沙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工程拟新建1座27万立方米和1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附属设施。
二、公示期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7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咨询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项目建设单位: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伟然 联系电话:13632662142
社会稳定风险咨询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12室
联系人:焦工/王工
电 话:020-83516155
传 真:020-83555197
E-mail:gdiecc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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